废矿物油再生工艺的存在的问题有哪些?下面让内蒙古废矿物油处置为大家解答吧。
1、环境污染问题:
废油处理企业的性质为危废处理企业,按照..法律要求不得产生二次污染(此点已经成为拥有处理证的再生企业致命的关键),因此针对于“再净化”、“再精制”工艺来说大的问题就是严重的二次污染,主要为絮凝的废液、碱洗水洗工艺的废碱和废水、吸附精制的废吸附剂、硫酸精制的酸渣、白土精制的废固如果随便排放和丢弃将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如果进行相应的“三废治理”相应处理成本将会大幅的增加
2、规模限制问题:
废油的流通渠道分散,由于回收的成本(人员、储运、利润)造成不能大量的集中进行处理,对于环境友好、科技含量高、技术成熟的..处理工艺(一般来说规模都比较大,起码10万吨/年以上的处理规模才有相对较好的经济效益)无用武之地。目前,行业规范要求来说新建的废矿物油处理企业小的规模为3万吨/年。但是经过实际调研发现,大多数的中小企业产能基本在1万-2万吨左右,有的企业甚至年处理量才几千吨。主要是因为地区差异问题导致废油流向专业(有证)的废油处理企业被严重制约和限制。
3、工艺技术问题:
百家争鸣。通俗点讲就是各自为战,固步自封,为了..技术拥有企业自身的利益,有不少的“..技术”实际上毫无科技含量可言,不但坑害了一批信以为真的业主,也对整个行业造成特别大的冲击和负面影响。因此企业在寻找相关技术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具有一定资质和持续研发能力的正规工程公司和设计院,只有这样才能..企业自身的利益不受损害,在实际交流过程中有的企业甚至都不知道有设计院这回事,更不用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的要求了。被所谓的..的..技术坑的有皮没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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